发布日期:2018-11-02
明洪武二年(1369年),广东成为13行省之一;弘治十二(1499年),奏准划出新会县德行都、文章都、平康都、矬峒都、海宴都、潮居都、泷水都7都立新宁县。清朝的地方行政机关分省、道、府、县四级,省下为道,道下为府(全省设10府),府下为县(包括州)。新宁县为80县之一,属广州府。